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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通知

时间:2023-01-14 15:31:46    浏览次数:7175        

一、招生对象

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:

(一)我省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。
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。

(三)身体健康,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


印 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
二、招考类别

根据专业对口原则,高职高专和本科专业分为文史、理 工、经管、法学、教育、农学、医学、艺术八个招考类别。

三、招生计划

招生高校为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高校,包括普通本科高 校、独立学院和职业技术大学,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。

招生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规模,编 制分类分专业计划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。招生高校 在安排招生计划时,原则上按照《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 专业对照表(2023版)》(附件1,以下简称《对照表》)的对 应关系,确定招考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要 求;部分专业确有需要的,经同意后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 缩小对应的高职高专专业范围。英语不作为统一报考条件, 但招生高校可根据专业学习需要明确考生英语CET三级或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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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等具体要求,并在省统一向社会公 布的招生计划中明确。学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。

四、报名与缴费

(一)网上报名

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3189时至2217时内, 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www.zjzs.net)报名系统,按要 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,上传本人照片。

(二)志愿填报

每个考生可填报 8 个志愿,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 个专业。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,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 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,按《对照表》确定,跨类别填报的志 愿无效。填报前,考生须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 招生要求,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、入学后能正常完成 本科阶段学业。医学、护理类等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和学制 年限,由招生高校根据行业要求设定,在招生计划中予以明 确。

(三)资格审核

323日至25日,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 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;326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 查询审核结果。

(四)网上缴费

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,须在3279时至2817时登录 报名系统,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。根据《关于 普通高校专升本和“2+2”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浙价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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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17号),收费标准为110/人次。逾期未完成缴费的, 视为放弃报名。

五、考试组织

(一)考试科目

招考类别 考试科目

文史、法学、教育、艺术 大学语文、英语

理工、经管、农学、医学 高等数学、英语

艺术、体育类专业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,可由招生 高校组织专业加试,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。专业加试合 格的考生才能填报相应的高校专业志愿。

(二)各科分值

满分均为 150 分。

(三)考试日期

2023 4 22 日,上午考高等数学、大学语文 (9:00—11:30),下午考英语(14:30—17:00)。

(四)考试组织

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,各设区市教育 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,考点设在设区市。考生于考前 1 周 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,考前 1 天考生可自主 前往熟悉考场。

(五)命题评卷

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。公布成绩时间为 5 月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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旬。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,可在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登 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。成绩核查限报一科,只查漏 评、误评、积分及统分差误,不查评卷的宽严。成绩核查申 报截止后 1 周,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。

六、招生录取

录取工作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实行招生高校负 责、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。

(一)划定最低控制线

评卷结束后,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 比例,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。

(二)投档办法

按八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,并从高分到低分 按考生志愿(高校+专业)顺序检索,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 件的高校和专业,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。投档比例原则上 为 11,同分考生一并投档。

(三)高校录取

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 则,综合评价、全面考核、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拟录取考 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37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 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,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, 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,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 办理录取手续,并寄发录取通知书。

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、专业,根据总体录取情况, 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。其中艺术大类中的音乐、舞蹈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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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类专业生源不足时,可降分征求志愿,降分幅度不超过

10分。

七、学籍管理

(一)报到注册

新生凭录取通知书2023715日前取得的高职高 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,缺一不予报到。专升本学生为全 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,学制两年(注明三年制的除外)。 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。新生可凭录取通知 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。

(二)学籍管理

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、转专业。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 本科毕业证书,文凭表述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 习,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,符合学 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。

(三)入学资格复查

新生入学后,高校要进行全面复查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、 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、违纪舞弊者,取消其入 学资格,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

八、其他事项

(一)按照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 军入伍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53号)、《普通高职(专 科)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(试行)》(教学厅〔20096号)精神及我省实际,符合我 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(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)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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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役士兵,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1年内报名参加普通 高校专升本考试,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。

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,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 证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,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 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。

(二)《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 记表》(附件2)由考生所在高校打印存入考生档案并寄送至 录取高校招生办。

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的通知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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